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统办文20224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省统计局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认真清理,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览表

 

 

2022129

【统计规范性文件】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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