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有效加强了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市的重要论述和《统计法》及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政治学习第一议题,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等,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能力。三是强化统计法治意识。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新任职公务员及各科室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统计法治专题讲座,持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干部网略学院、国家统计局“钉钉”学习软件,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线上测试,以测促学、以学促悟,引导统计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工作重要改革性文件,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委党校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通过“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围绕“关键少数”、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主题班次必修课,推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全面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及修正草案内容,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筑牢各级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三是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充分利用日常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和调研走访等,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印制《统计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向调查对象发放,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工作。四是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有关要求,举办青年主题演讲大赛、主题征文活动等,并向全市统计人员发出诚信统计倡议书,聚焦自身岗位职责和统计义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持续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和统计执法调研,围绕如何全流程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进行探索,听取各方意见并积极整改。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执法公开,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确保统计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二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围绕执法检查流程、执法文书拟定,执法实操要点等方面进行授课,切实提升统计法治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扎实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贯彻落实中央、省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联合市直部门制定《濮阳市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若干机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水平,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试点工作,认真开展现场调研,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基础台账规范化。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统计实践中,坚持防惩虚统多报与漏统少报并重的执法导向,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单位数23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落实普法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普法宣传有待深化。虽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但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仍不够深入,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统计执法力量还存在薄弱环节。现有统计法治队伍在数量和专业素质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结构也有待进一步优化,缺乏既懂法律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办、国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为推进统计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在统计、法律、财务等方面新知识、新制度、新方法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实战操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
(三)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拓宽统计宣传途径,扩大法治培训范围,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主办:濮阳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