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卷评查基本情况
因各县(区)2023年没有行政处罚案卷,我局对2023年行政执法卷进行评查,评查采用各县(区)自查和集中评查两种形式。各执法单位按照评查要求,认真开展了案卷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市统计局选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人员组成评查小组与复核小组进行集中评查,6个行政执法主体县(区)统计机构报送的24本卷宗开展集中评查。其中优秀卷2本,占比8.3%;合格卷22本,占比91.7%。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结合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
二、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检查通知书》未加盖执法主体公章,案卷中未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号码或者复印件,无法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情况。
(二)证据合法性意识不强。取证材料证明力不够充分。
(三)案卷归档不规范。部分案卷未装订、顺序混乱、无卷宗目录、编码错误、案卷目录标注与内容不符。卷宗封面不规范,无案宗号或无内容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整改。各县(区)要对照评查标准和评查反馈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进行公示,在实体、程序、文书、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注重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对照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执法文书材料、执法程序和立卷等方面的规范和完善,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比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强化考评,完善机制。案卷评查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评查结果在客观上反映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案卷评查、自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内部程序,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各有关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评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逐项对标检查、分析总结、落实整改,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切实防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濮阳市统计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