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考核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8〕114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全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和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及分工,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文字统揽及协调工作,数管中心负责局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配合督促落实工作。加强工作保障,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划拨必要的办公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制定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我局编制了《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政府信息指南》,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责任部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办理、咨询解释等各工作步骤环节的责任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做到了公开政府信息的目录和指南清楚、责任明确。
(二)多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数据濮阳”手机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濮阳日报、濮阳早报、濮阳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大众性、辐射力,发布《濮阳市2017年度统计公报》以及各类统计进度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方式,公布统计信息、公开政务。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建立政务公开栏,重点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科室职责等予以公开。四是通过印发资料公布政务信息。我局定期印发《濮阳统计年鉴》、《濮阳统计月报》等及时公布统计信息,我局还专门为“两会”编印《统计手册》等小册子,让“两会”代表及进一步熟悉统计专业知识,实时掌握我市经济运行情况,为更好地参政议政提供了参考。五是通过社会宣传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及标语等其他社会宣传方式,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六是通过局内会议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任免等工作情况,在局内分层共开。
(三)制订和实施便民利民措施。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规范、建立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途径和办法。一是建立了信息网上发布制度。公布大量的统计信息,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公布审批事项及其办事流程等,以提高办事效率。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提高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了咨询制度。实现了随时提供电话、来人查询统计信息,保证了服务的及时性。凡是规定可以公开的统计数据,我局都免费及时提供给社会需要的群众。三是建立了举报制度。建立了群众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等,实现了跟踪督查制度。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保证统计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加强网络建设,强化舆情监控
濮阳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重视其建设、更新、管理工作,做到了定期更换页面和内容,跟踪管理网站,严格上网信息审批制度,保证了统计信息网站管理有序,内容跟新及时,信息发布快捷。定期进行网站安全防护检查,购置升级网络防火墙,保障网络安全。重视舆情收集,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及快速应对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统筹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由办公室确定人员,定时从网上搜索关键字,及时了解涉及到我局的重大舆情问题。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上级报送和反馈。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推动公共参与,通过开通局网站网上咨询等栏目,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2018年,我局没有涉及重大舆情事件。
濮阳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
濮阳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濮阳市统计局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 王长岭 审核人: 薛芳 填报人:张曦 | ||
联系电话: 6666311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