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市统办〔2023〕22号
各县(区)统计局,经开区、工业园区统计局,示范区统计调查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濮政〔20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组建。根据工作需要,“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附件: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模式样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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