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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濮阳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tjj1 来源: 日期:2021/7/31 17:02:35 人气:210 加入收藏 标签:

2020年,濮阳市统计局在河南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统计法》为主线,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督察整改、市委巡察整改、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水平和统计执法抽查为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了统计法治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维护统计公信力的保障作用。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重要文件精神

(一)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大以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保障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环境。

(二)构筑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市统计局印发了《濮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了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县、华龙区、濮阳县等也相应建立了责任制。

二、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了调整,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定期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布置统计法治工作。

(二)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为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及各县区统计法治工作必须明确工作目标,突出责任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围绕统计法治工作任务重点,我局印发了《濮阳市统计局法治建设活动总体方案》、《2020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统计法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三)围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中心工作。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继续坚持依法统计这个基本方针,把握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这条主线,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好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的保障作用。

三、严格推进统计执法检查

7月13日,我局联合县区局执法人员,分成4个组,对全市9个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的29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检查组认真梳理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甄别核实,对于发现的统计数据失真企业,按照所属辖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改正到位,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市局。11月18日,我局发起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管局一起,对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所辖部分企业进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为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规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从《国家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随机匹配,按照《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了事前、事后、事中的公示。所查16家企业全部合格。

四、持续优化统计法治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制定了《濮阳市统计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濮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统计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等,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省广念律师事务所赵方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梳理《濮阳市统计局行政权责清单》、《濮阳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濮阳市统计局音像记录清单》《濮阳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清单》等,并在濮阳统计信息网公布。根据行政检查职权的调整和监管对象、检查人员的变更,及时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监管对象名录完整、检查人员合格,并将变更的情况及时在监管平台和统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突破工作难点、堵点、痛点,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不断进行动态维护。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要求高标准完成了7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奖励)梳理认领工作,并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马上办、减少环节、缩短时限、节约成本,切实解决反复跑、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

五、 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一)制定2020年统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濮信用〔2020〕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濮阳市统计局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推进,长效管理,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努力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诚信水平和文明素养。

(二)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2020年5月1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法监督科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充分利用单位电子屏、官方网站发布《条例》宣传标语;6月19日下午,王长岭局长主持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条例》等,为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遵守、践行和监督《条例》执行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为加快诚信统计、诚信濮阳建设,印发了《关于实施<统计信用承诺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一是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签署《信用承诺书》,二是加强联合奖惩措施的实施,梳理我局能够实施的奖惩措施,落实到执行科室,三是做好诚信记录。

(四)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制度要求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录入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在《濮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为业务培训的第一课。为加大对市局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采取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集中培训和利用人口普查会议、年报会等形式进行强化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水平。全年培训测试统计工作人员近千人。

(二)开展执法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视频会议培训等方式,全年培训执法人员50余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网上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知识竞赛,获得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的管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组织全市14名参考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的8人;组织10名参考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加强了全市统计执法力量。

七、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一)向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宣讲《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一是在常委会上讲,二是组成宣讲团去县区,向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讲。

(二)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课程。统计法进党校,是濮阳市委、市政府重视统计、支持统计、宣传统计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大提升了各级党校学院及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2020年11月5日,濮阳市统计局总经济师薛芳到市委党校讲课,这是2018年以来我局第四次到市委党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三)送法进企业。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推进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职能作用,濮阳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专项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各专业科室每逢进企业核查数据和月度企业、投资项目入库现场核查,均向乡镇、企业送去统计法律法规合订本,并现场解读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等方面规定,针对统计督查检查规定和法律责任做详细说明。据统计,今年以来,累计现场进乡(镇、办)90个、企业1500余个,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暨案例汇编》《一法一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3000余册。

(四)利用重大宣传日进行宣传。市统计局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活动为节点,充分发挥特殊时日效应,深入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在市政府综合楼南门设置宣传版面,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在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南北门口设置法治宣传广告栏。在濮阳统计信息网内外网悬挂游标“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五)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人口普查工作相结。结合人口普查宣传和人口普查试点工作,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人口普查现场悬挂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标语,普查员培训时增加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入户时发统计《一法一条例》手册。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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